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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中天建築節能有限公司
減隔震産品質量控制原則
隔震支座和消能器産品是影響隔震建築工程安全性的關鍵部件之一,在産品進場時應提供産品的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并在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從項目産品中随機抽取試樣進行見證檢驗,送建設單位委托的具有相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嚴格落實檢驗制度是控制産品質量的有效手段。
部分在建工程,由于項目所在地缺乏具備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為縮短檢驗周期、降低運輸成本,工程監理單位未有效監督現場見證檢驗取樣;部分項目出廠檢測與見證檢驗均出自同一廠家,産品合格證日期先于出廠檢測日期;部分項目檢驗報告内容不嚴謹,未如實填寫實際檢測數據,簽字欄采用打印簽名。檢驗報告是否真實反映送檢産品質量,缺乏必要的監督手段。
建議建築工程主體責任單位采用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完善隔震減震産品全生命周期和全過程質量真實、完整信息資料,保證産品可追溯。建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隔震減震産品質量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将隔震減震産品列入産品質量抽檢名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政府采購等有關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内生産、銷售的隔震減震産品實施公開、公正的監督抽查,加強産品質量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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