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2 鋼筋骨架尺寸和安裝位置偏差(mm)(來源于GB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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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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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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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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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紮鋼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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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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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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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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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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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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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連續測量三個空格,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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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紮鋼筋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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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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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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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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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度、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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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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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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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向受力鋼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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錨固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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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偏差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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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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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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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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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量兩端、中間各取一點,取偏差絕對值最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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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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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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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層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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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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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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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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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子、梁、樓闆、外牆闆、樓梯、陽台闆、空調闆、内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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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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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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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紮箍筋筋、橫向鋼筋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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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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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連續測量三擋,取偏差絕對值最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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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彎起點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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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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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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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應選用不影響結構構件性能和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3.4. 在混凝土澆築前應進行預制構件隐蔽工程檢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驗收記錄。檢查項目應包括下列内容:
1、鋼筋的牌号、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等;
2 縱向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質量、接頭面積百分率、搭接長度等;
3 箍筋、橫向鋼筋的牌号、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箍筋彎鈎的彎折角度及平直段長度;
4 預埋件、吊環、插筋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5 灌漿套筒、預留孔洞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6 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7 夾心外牆闆的保溫層位置、厚度、拉結件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8 預埋管線、線盒的規格、數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3.3.5. 混凝土澆築前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混凝土強度等級、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耐久性和工作性應滿足現行國家标準和工程設計要求。
2 鋼筋連接套筒、預埋螺栓孔應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澆築混凝土時将其堵塞。
3.3.6. 混凝土澆築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應均勻連續澆築,投料高度不宜大于500mm。采用立模澆築時要采取保證混凝土澆築質量的措施。
2 混凝土澆築時應保證模具、門窗框、預埋件、連接件不發生變形或者移位如有偏差應采取措施及時糾正。
3 混凝土應采用機械振搗成型方式并滿足相應振搗要求。宜采用台式振動台振搗。
3.3.7. 夾心外牆闆宜采用平模工藝生産,生産時應先澆築外頁牆闆混凝土層,再安裝保溫材料和拉結件,最後澆築内頁牆闆混凝土層;當采用立模工藝生産時,應同步澆搗内外頁牆闆混凝土層,并應采取保證保溫材料及拉結件位置準确的措施。
3.3.8. 帶面磚或石材飾面的預制構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藝制作,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構件飾面層采用面磚時,在模具中鋪設面磚前,應根據排磚圖的要求進行配磚和加工;飾面磚應采用背面帶燕尾槽或者粘結性能可靠的産品;
2 當構件飾面層采用石材時,在模具中鋪設石材前,應根據排闆圖的要求進行配闆和加工;應按照設計要求在石材背面鑽孔、安裝不鏽鋼卡鈎、塗覆隔離層。
3 應采用具有抗裂性和柔韌性、收縮小且不污染飾面的材料嵌填面磚或石材之間的接縫,并應采取防止面磚或石材在安裝鋼筋、澆築混凝土等生産過程中發生位移的措施。
3.3.9. 混凝土攪拌原材料計量誤差應滿足表3.3.9的規定。
表3.3.9 材料的計量誤差(重量)(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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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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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盤計量容許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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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計量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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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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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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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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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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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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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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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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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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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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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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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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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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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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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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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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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 混凝土養護可采用自然養護、化學保護膜養護和蒸汽養護等養護方式。梁、柱等體積較大的預制混凝土構件宜采用自然養護方式;樓闆、牆闆等較薄預制混凝土構件或冬期生産的預制混凝土構件,宜采用蒸汽養護方式。
3.3.11. 預制構建采用灑水、覆蓋等方式進行常溫養護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GB50666的要求。
預支構件采用加熱養護時,應制定養護制度對靜停、升溫、恒溫和降溫時間進行控制,宜在常溫下靜停2h~6h,升溫、降溫速率不應超過20℃/h,最高溫度不宜超過70℃;預制構件脫模的表面溫度和環境溫度差不宜超過25℃。
3.3.12 構件脫模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構件脫模應嚴格按照順序拆除模具,不得使用振動方式拆模。
2 構件脫模時應仔細檢查确認預制構件與模具之間的連接部分,完全拆除後方可起吊。
3 構件脫模起吊時,混凝土預制構件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且不應小于15N/mm2。
4 預制構件起吊應平穩,樓闆應采用專用多點吊架進行起吊,複雜預制構件應采用專門的吊架進行起吊。
5 非預應力疊合樓闆可以利用析了架鋼筋起吊,吊點的位置應根據計算确定。複雜預制構件需要設置臨時固定工具,吊點和吊具應進行專門設計。
3.3.13 采用後澆混凝土或砂漿、灌漿料連接的預制構件結合面,制作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粗糙面處理。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可采用化學處理毛或鑿毛等方法制作粗糙面。
3.3.14 預制構件脫模之後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且不宜有一般缺陷。對于已出現的一般缺陷,應按技術方案進行處理,并重新檢驗。外觀質量缺陷可按照表3.3.14進行判斷。
表3.3.14 預制構件外觀質量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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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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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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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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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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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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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内鋼筋未被砼包裹而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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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向受力鋼筋有漏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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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鋼筋有少量漏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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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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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表面缺少水泥漿而形成石子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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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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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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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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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中孔穴深度和長度均超過保護層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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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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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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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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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中夾有雜物且深度超過保護層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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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主要受理部位有那個功能的裂縫夾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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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有少量夾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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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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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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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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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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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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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隙從砼表面延伸至砼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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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響結構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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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響結構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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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部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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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連接處砼缺陷及連接鋼筋、連接鐵件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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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部位有影響結構傳力性能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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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部位有基本不影響結構傳力性能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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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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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翹曲不平、飛出凸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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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砼構件内有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外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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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砼構件有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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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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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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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要裝飾效果的清水砼構件有表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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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砼構件有不影響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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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合類結構構件(如疊合梁、疊合樓闆)和非結構構件(如外挂闆、夾心牆闆、内隔牆闆)的外觀質量不應有一般缺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3.15預制構件的允許尺寸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3.3.15規定。預制構件有粗糙面時,與粗糙面相關的尺寸允許偏差可适當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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